申请购买宁德市经济适用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宁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具有宁德市区范围内城镇常住户口的(含符合安置我市的军队人员);宁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在城区内的无房户、住房困难户(指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宁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三)家庭收入低于当年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4倍以下的;宁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四)未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
申请购买宁德市经济适用房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宁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具有宁德市区范围内城镇常住户口的(含符合安置我市的军队人员);宁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在城区内的无房户、住房困难户(指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宁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三)家庭收入低于当年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4倍以下的;宁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四)未购买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以及参。
摇号的具体流程如下:(1)主持人宣布现场纪律和摇号规则。(2)摇号操作人员在公证部门监督下将登记数据现场导入摇号计算机。(3)计算机打乱登记顺序号分项目、分户型随机摇出中号人名单及备选顺序号。(4)项目分户型按可供房源数量一定比例针对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进行第一次摇号,确定购买人。(5)项目分户型按剩余可供房源数量针对第一次摇号未中号登记人及其他登记家庭进行第二次摇号,确定购买人。(6)对未摇中号的登记人,计算机重新打乱登记顺序号随机摇出备选顺序号,按顺序排队轮候。(7)摇号结果在公证部门监督下当场刻录光盘交公证部门留存,同时将摇号结果复印三份,一份交区房管部门,一份交市住房保障工作机构,一份交开发建设单位,原件公证处留存。(8) 摇号确定的中号人及备选顺序人名单在区人民政府政务网和相关媒体上公示7日。(9)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查无异议的,开发建设单位通知中号顺序人或备选顺序人按顺序选房并签订合同。
购房采取摇号排序的方式。当申请人数量大于房源数量时,正式入围的人数根据房源的实际数量按一定比例确定。申请人的选房顺序根据摇号产生的先后顺序确定。摇号排序的结果,当场公布、公证,并由房管部门向中号的申请家庭发放《选房通知书》。中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持《资格证》、《选房通知书》、身份证和定金,参加由市房管局等单位组织的现场选房。选房时,中号申请人根据摇号确定的顺序,按照公布的房源信息,依次选房,选中后,立即交纳定金。下一个中号家庭选房,依此类推。选房人交纳定金后,根据工作人员计算出的《计价表》,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合同。中号申请人未能参加选房的,视为本次放弃,侯补申请人可依次递补。
按顺序叫到你的名字,你只有3分钟选房(前面人选好的就不能选了),叫你名字3词次,无应答,你将排到最后号码选房,所以一定要留神听。最好多弄几个方案,像志愿一,二~自己列一下,一旦中意的被挑走了,马上选志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