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流程一、个人申请1、本人提出申请;2、填写《宝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3、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备案。二、单位审核1、审核个人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2、在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审查意见栏上签署意见并签名;3、在《宝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在备注栏支取单位名称应于单位公章相一致。
提取流程一、个人申请1、本人提出申请;2、填写《宝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3、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备案。二、单位审核1、审核个人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2、在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审查意见栏上签署意见并签名;3、在《宝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在备注栏支取单位名称应于单位公章相一致。
提取流程一、个人申请1、本人提出申请;2、填写《宝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3、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备案。二、单位审核1、审核个人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2、在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审查意见栏上签署意见并签名;3、在《宝鸡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在备注栏支取单位名称应于单位公章相一致。
宝鸡公积金查询中心地址:宝鸡金台区,宝鸡公积金查询中心附近的公交站:教育中心、行政西路、代家湾、代家湾717总队、行政中心、代家湾(717总队)、蟠龙大桥南、中铁一局宝鸡材料厂、行政西路北、三迪世纪新城、七一七总队、行政中心西。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