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流程1、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3、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房主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4、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展开
房屋租赁登记的管理机关是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屋租赁当事人首先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这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租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房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流程1、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十五天内,由出租人持房屋租赁合同,向房屋所在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出租人应提交的文件:(1)出租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权证;(2)出租人的身份证或出租单位的合法资格证明;(3)共有房屋的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4)委托代理出租的须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5)已抵押的房屋出租,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6)向境...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