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时;(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时;(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 离休、退休的;(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 出境定居时;(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