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发包方(甲方):绥中腾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东戴河双李安居小区”项目建设事宜订立如下补充协议,咨由双方信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东戴河双李安居小区2、工程地点:辽宁省绥中县东戴河新区3、结构形式:框剪结构4、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以图纸为准)二、工程承包范围按照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图中确定的交房标准,总承包范围为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土建、安装、施工等全部工程内容,甩项为消防、电梯。三、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四、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0年月日(以甲方出具进场通知书为准)。竣工日期:自进场之日起至交钥匙完毕,工期为1080天。
第一,不存在“建设方私自增加工程内容”的事件,因为,施工方也签字了。只要不存在违反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的合同,双方都签字认可了,就有约束力。但是,增加的工程内容应该有设计图纸或相关签证变更的支持,只有合同的认可,没有后续文件为依据,这样的合同无法执行。第二,与A单位签订合同,却与B单位结账,这当然是不可以的。甲方根本不必与B单位接触,不必接受B单位提供的任何物件,包括不必接受B单位的决算书。
咪头的支撑件,其它件封装在外壳之中,是传声器的接地点,还可以起到电磁屏蔽的作用。振膜:换的主要零件,是一个绷紧的特氟窿塑料薄膜粘在一个金属薄圆环上,薄膜与金属环接触的一面镀有一层很薄的金属层,薄膜可以充有电荷,也是组成一个可变电容的一个电极板,而且是可以振动的极板。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 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