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共受理申请8148份,经过街道初审、区复审、市终审三级审核四次公示,终审合格的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为5531户,另有第一次保障性住房终审合格且本次重新审核合格的申请家庭81户,故本批次终榜合格的申请家庭共计5612户,其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家庭5030户(选择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4154户,选择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876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条件
深圳保障性住房,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与兴业路交汇处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1、9月30日深圳下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以来,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2、10月5日,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发布特别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在购房前,一定要认真核实自身是否符合通知所规定的条件。3、对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者,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4、深圳市房地产登记部门在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时,要严格按照通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