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方案设计2.2.5建筑电气设计说明1设计范围本工程拟设置的电气系统。2变、配电系统1)确定负荷级别:1、2、3级负荷的主要内容。2)负荷估算。3)电源:依照负荷性质和负荷量,要求外供电源的回路数、容量、电压等级。4)变、配电所:位置、数量、容量。3应急电源系统:确定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型式。4照明、防雷、接地、智能建筑设计的相关系统内容。3.63初步设计/建筑电气3.6.1初步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电气设备表、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存档)。3.6.2设计说明书1设计依据1)建筑概况:应说明建筑类别、性质、面积、层数、高度等;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3)建设方提供的有关职能部门(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门等)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方设计要求;4)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标准及法规。2设计范围1)依照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分工;2)本工程拟设置的电气系统。3变、配电系统1)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类负荷容量;2)确定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电源由何处引来,电源数量及回路数、专用线或非专用线、电缆埋地或架空、近远期发展情况;3)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容量确定原则及性能要求,有自备发电机时,说明启动方式及与市电网关系;4)高、低压供电系统结线型式及运行方式:正常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关系;母线联络开关运行和切换方式;变压器之间低压侧联络方式;重要负荷的供电方式;5)变,配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包括设备安装容量、计算有功、无功、视在容量、变压器台数、容量)及型式(户内、户外或混合);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6)继电保护装置的设置;7)电能计量装置:采用高压或低压;专用柜或非专用柜(满足供电部门要求和建设方内部核算要求);监测仪表的配置情况;
(一)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二)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编排: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3、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设计图纸。二、新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内容(一)设计说明书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有关部门对本工程批准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3、总指标。包括能反映建筑规模的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高度以及剧院、体育场馆等场所的座位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厂房、仓库等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等。4、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5、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6、总平面。包括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位置,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拆除的情况,建筑物、构筑物满足防火间距的情况,功能分区,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的确定,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7、建筑、结构。包括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和结构选型,建筑物构件的构造及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建筑的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建筑的安全疏散、消防电梯以及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的布局,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等。8、建筑电气(1)消防电源、配电线路及电器装置。包括消防电源供电负荷等级确定、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备用电源性能要求及启动方式;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及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消防技术标准有要求的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型号和敷设方式,以及配电设备、灯具的选型、安装方式;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值、电源型式、灯具配置、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持续时间;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部位、照度、供电时间等。(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包括保护等级的确定及系统组成,消防控制室位置的确定,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台(柜)等设备的选择,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控制逻辑关系及控制显示要求,概述火灾应急广播、火灾警报装置及消防通信,概述电气火灾报警,消防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接地及接地电阻要求,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应急照明的联动控制方式等;当有智能化系统集成要求时,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子系统的接口方式及联动关系。9、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1)消防水源。由市政管网供水时,应说明供水干管方位、接管管径及根数、能提供的水压;采用天然水源时,应说明水源的水质及供水能力、取水设施;采用消防水池供水时,应说明消防水池的设置位置,有效容量及补水量的确定,取水设施及其技术保障措施。(2)消防水泵房。包括设置位置、结构型式、耐火等级、设备选型、数量、主要性能参数、运行要求。(3)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标准及一次灭火用水量
1.仔细阅读原始设计资料,如设计任务书,建筑图纸,充分了解设计对象的特点及室内环境对空调系统的要求。2.收集相关的设计资料,设计手册,设计措施,设计规范和产品样本。3.查取室内外设计气象参数,计算空调冷,热负荷。4.选择和确定空调方案:空调方式,冷热源方案,系统控制方案。5.设备选型计算及确定技术参数,主要是冷热源主机和空调末端设备。6.系统布置,主要是设备及管道的布置7.系统的水力计算8.风机,水泵及附属设备等设备的选型计算及确定型号。9.防排烟设计计算10.绘制图纸11.整理设计说明书和计算说明书、12.提交毕业设计成果。
2方案设计2.2.5建筑电气设计说明1设计范围本工程拟设置的电气系统。2变、配电系统1)确定负荷级别:1、2、3级负荷的主要内容。2)负荷估算。3)电源:依照负荷性质和负荷量,要求外供电源的回路数、容量、电压等级。4)变、配电所:位置、数量、容量。3应急电源系统:确定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型式。4照明、防雷、接地、智能建筑设计的相关系统内容。3.63初步设计/建筑电气3.6.1初步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电气设备表、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存档)。3.6.2设计说明书1设计依据1)建筑概况:应说明建筑类别、性质、面积、层数、高度等;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3)建设方提供的有关职能部门(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门等)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方设计要求;4)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标准及法规。2设计范围1)依照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分工;2)本工程拟设置的电气系统。3变、配电系统1)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类负荷容量;2)确定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电源由何处引来,电源数量及回路数、专用线或非专用线、电缆埋地或架空、近远期发展情况;3)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容量确定原则及性能要求,有自备发电机时,说明启动方式及与市电网关系;4)高、低压供电系统结线型式及运行方式:正常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关系;母线联络开关运行和切换方式;变压器之间低压侧联络方式;重要负荷的供电方式;5)变,配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包括设备安装容量、计算有功、无功、视在容量、变压器台数、容量)及型式(户内、户外或混合);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6)继电保护装置的设置;7)电能计量装置:采用高压或低压;专用柜或非专用柜(满足供电部门要求和建设方内部核算要求);监测仪表的配置情况;
2方案设计2.2.5建筑电气设计说明1设计范围本工程拟设置的电气系统。2变、配电系统1)确定负荷级别:1、2、3级负荷的主要内容。2)负荷估算。3)电源:依照负荷性质和负荷量,要求外供电源的回路数、容量、电压等级。4)变、配电所:位置、数量、容量。3应急电源系统:确定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型式。4照明、防雷、接地、智能建筑设计的相关系统内容。3.63初步设计/建筑电气3.6.1初步设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电气设备表、计算书(供内部使用及存档)。3.6.2设计说明书1设计依据1)建筑概况:应说明建筑类别、性质、面积、层数、高度等;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3)建设方提供的有关职能部门(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门等)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方设计要求;4)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标准及法规。2设计范围1)依照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分工;2)本工程拟设置的电气系统。3变、配电系统1)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类负荷容量;2)确定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电源由何处引来,电源数量及回路数、专用线或非专用线、电缆埋地或架空、近远期发展情况;3)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容量确定原则及性能要求,有自备发电机时,说明启动方式及与市电网关系;4)高、低压供电系统结线型式及运行方式:正常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关系;母线联络开关运行和切换方式;变压器之间低压侧联络方式;重要负荷的供电方式;5)变,配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包括设备安装容量、计算有功、无功、视在容量、变压器台数、容量)及型式(户内、户外或混合);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6)继电保护装置的设置;7)电能计量装置:采用高压或低压;专用柜或非专用柜(满足供电部门要求和建设方内部核算要求);监测仪表的配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