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竣工报告,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同时竣工验收需要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条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
人防工程验收资料: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向质监站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表21),告知质监人员监督检查竣工验收情况;2、竣工验收应符合《XX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条件,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除参建各方参加外,本项目应告知XX市人防办参加。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向人防质监站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提交建设工程竣工报告,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同时竣工验收需要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条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