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博物馆设计,应尽量遵循的原则有:博物馆建筑平面布局,应根据开展的活动内容、人流活动规律进行设计;各种用房的设计,应有较大的适应性及灵活性,以适应文化活动的不断充实和发展;对干小规模的博物馆尽量考虑将某些庭室合并为较大空间,以便活动时可一室多用;必须根据需要设置若干配套用辅助房间,以利于使用及管理;应尽量采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及选择良好的建筑朝向等,以创造良好的室内环境。博物馆最基本的组成部分有:陈列区、藏品库区、技术和办公用房、观众服务设施、报告厅。陈列区包括基本陈列室、专题陈列室、临时展室、室外展场、陈列装具贮藏室、进厅、报告厅、接待室、管理办公室、观众休息处及厕所;技术和办公用房包括鉴定编目室、摄影室、消毒室、实验室、修复工场、文物复制室、标本制作室、研究阅览室、管理办公室及行政库房。博物馆进厅的形式可多样化,具有方向性强,不受其他流线干扰的形式是:中厅、前厅、走廊、过厅。对于陈列室的设计要求有:满足陈列要求、满足管理工作要求、满足参观要求。在设计陈列区时应注意:基本陈列室应布置在陈列区中醒目便捷的位置。陈列室之间的空间组织应保证陈列和参观的系统性、顺序性和选择性;临时展室展览内容需要经常更换,在设计中应单独设置,并尽量设计成大空间;根据陈列内容的性质和规模,确定陈列室的布置方式;大、中型馆应设报告厅,位置接近陈列室应相对独立;陈列室内应简朴无华,不要喧宾夺主,以免影响陈列效果。对博物馆空间的布置正确的观点是:博物馆活动空间形式应具有灵活使用功能;空间组合应有利于综合利用;博物馆为多层时,应将活动频繁人多的空间置于底层。
1.档案室展示台、展示柜一定很多,要做好合理的划分,2.布局合理,陈列室参观人很多,要留好通道,保持通行通畅3.确定展示主题、风格都要搭配好4.灯光要明亮,展示的物品上可以加射灯,凸显展品特点
一、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展览馆的人流集散量大,所以在展览馆展示设计前,首选需要做好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德马吉展览展示设计公司给出的建议是:1、展览馆址宜选在城市内或城市近郊交通便利的地区;2、大型展览馆展示设计时,应安排足够的群众活动广场和停车面积,并应有室外陈列场地;3、室外场地要考虑环境的绿化和美化;4、各功能分区之间联系方便又互不干扰;5、建筑层数一般不宜过高;6、注意各陈列馆之间的相互关系,根据不同性质和具体情况组成有机的建筑组群。二、陈列室设计展览馆的陈列室是建筑设计的中心环节,其展示设计要点是:1、陈列室的布局形式根据陈列内容确定,可采取整体连续式、平行多线式或分段连续式,但都要有系统性;2、参观路线要明确,避免迂回交叉;3、展示设计时,参观路线不宜过长,应适当安排中间休息的地方;4、陈列室与交通枢纽(门厅、过厅、休息厅、楼梯、电梯等)之间的联系要方便;5、展示设计中出入口要明显,室外交通道路要顺畅,运输路线不应干扰参观路线;6、陈列室如设在楼上,应有供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使用的电梯和运输展品的专用电梯;6、陈列室应有良好的朝向,但要避免阳光直射展品;7、尽量避免馆内外噪声干扰;8、创造良好的通风条件和安排通风设备;9、充分利用陈列墙面,使采光口不占或少占陈列墙面,以加大有效展览面积。三、采光和照明展示设计中采光照明对于展览馆建筑的重要性,除了负有屯集和保存展隽品的使命外,最重要的职查就是提供观众参观和研究。所以怎样才能使观众把展隽品看得正确而清楚,是展览馆展示设计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而其主要关键就是它的采光。良好的采光条件,采光口的形式应根据展品选定。现代大型展览厅的陈列室主要用人工照明。展览展示设计时,陈列方式要与照明方式统一考虑,对艺术品的照明应使光色成分接近天然光。对珍贵展品要有特殊的安全保卫措施。应考虑周密的消防措施.
一、选址和总平面布置 展览馆的人流集散量大,所以在展览馆展示设计前,首选需要做好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德马吉展览展示设计公司给出的建议是:1、展览馆址宜选在城市内或城市近郊交通便利的地区;2、大型展览馆展示设计时,应安排足够的群众活动广场和停车面积,并应有室外陈列场地;3、室外场地要考虑环境的绿化和美化;4、各功能分区之间联系方便又互不干扰;5、建筑层数一般不宜过高;6、注意各陈列馆之间的相互关系,根据不同性质和具体情况组成有机的建筑组群。 二、陈列室设计 展览馆的陈列室是建筑设计的中心环节,其展示设计要点是:1、陈列室的布局形式根据陈列内容确定,可采取整体连续式、平行多线式或分段连续式,但都要有系统性;2、参观路线要明确,避免迂回交叉;3、展示设计时,参观路线不宜过长,应适当安排中间休息的地方;4、陈列室与交通枢纽(门厅、过厅、休息厅、楼梯、电梯等)之间的联系要方便;5、展示设计中出入口要明显,室外交通道路要顺畅,运输路线不应干扰参观路线;6、陈列室如设在楼上,应有供老人、儿童、孕妇、残疾人使用的电梯和运输展品的专用电梯;6、陈列室应有良好的朝向,但要避免阳光直射展品;7、尽量避免馆内外噪声干扰;8、创造良好的通风条件和安排通风设备;9、充分利用陈列墙面,使采光口不占或少占陈列墙面,以加大有效展览面积。 三、采光和照明 展示设计中采光照明对于展览馆建筑的重要性,除了负有屯集和保存展隽品的使命外,最重要的职查就是提供观众参观和研究。所以怎样才能使观众把展隽品看得正确而清楚,是展览馆展示设计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而其主要关键就是它的采光。 良好的采光条件,采光口的形式应根据展品选定。现代大型展览厅的陈列室主要用人工照明。展览展示设计时,陈列方式要与照明方式统一考虑,对艺术品的照明应使光色成分接近天然光。对珍贵展品要有特殊的安全保卫措施。应考虑周密的消防措施.
五、应有良好的通风。 六、每阅览座位设计使用面积,普通阅览室每座应不小于3.5平方米;专用阅览室每座应不小于4平方米。若采用单间时,应不小于12平方米。 第3.3.3条 缩微阅读室。 一、朝向以北向为宜,避免朝西;不宜设在地下室或建筑物顶层。 二、应设空调或机械通风设备。 三、宜采用间接照明,阅览桌上应设局部照明。 第四节 业务和技术用房 第3.4.1条 业务和技术用房由缩微用房、翻拍洗印用房、计算机房、静电复印室、翻版胶印室、理化试验室、声像档案技术处理室、中心控制室、裱糊室、装订室、接收室、除尘室、熏蒸室、去*室、以及整理编目室、编研室、出版发行室等组成。应根据档案馆的等级、规模和实际需要选择设置上述用房。 第3.4.2条 缩微用房包括*编排室、缩微摄影室(分大型机室和小型机室)、冲洗处理室、配*和化验室、质量检定室、校对编目室、拷贝复印室、放大还原室、缩微胶片库和备品库等。非缩微复制中心,可缩小规模,结合需要组织配套用房。 第3.4.3条 缩微用房宜设于底层,并自成一区。 一、缩微摄影室必须防振动;防空气污染;各设备之间严禁灯光干扰,并应设遮光帷幕。室内净高不应低于3米,大型拍照机室净高不应低于3.20米。室内地面应坚实平整,便于清洗,墙面不宜采用白色或强反射面。 二、拷贝复印室应环境清洁,不起尘埃,地面应防止产生静电。门窗应密闭和严密遮光防紫外光照,并应有强制排风和空气净化设施。 三、冲洗处理室应严密遮光;室内墙裙、地面及管道应采取防护措施;应有上下水,并满足冲洗工艺要求的水质、水压和水量;室外应设污水处理池。 第3.4.4条 翻拍洗印用房包括翻拍室、冲洗室、印像放大室、水洗烘干室。其中翻拍室和冲洗室可与缩微用房的缩微摄影室和冲洗处理室合用。为防火和防潮湿,水洗烘干室宜设于缩微区外。 第3.4.5条 计算机房包括机房、软硬件室、终端室、介质库和辅助房间等。应根据选用的机型对环境的要求进行设计。 一、计算机主机房根据设备需要考虑振、隔噪音、防尘、防潮、防腐蚀、防电磁干扰。地面应做架空地面,架空层净高应不小于0.3米。 二、空调机房、泵房、不停电装置室等辅助用房宜单独设置。 第3.4.6条 静电复印室 一、为防空气污染,不应设于缩微用房和计算机房区域内。 规模较大的档案馆集中设置专供内部使用的复印室外,一般还宜临近查阅档案用房另设提供利用的复印室一间。规模较小的档案馆复印室也宜临近查阅用房设置。 二、应设*的强制排风装置。每台复印机的使用面积按8平方米计算。 第3.4.7条 中心控制室 一、宜设在底层主要入口附近 二、室内应设空调或局部空调。 三、与其他用房的隔墙,其耐火极限应不低于3小时,楼板不低于2小时。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第3.4.8条 熏蒸室 一、使用面积一般为10平方米。 二、应设有单独的、直达屋面外的排气管道,废气排放应符合环境保护规定的标准。 三、室内顶棚、墙面及楼、地面材料应易于清洁。为便于冲洗,宜设专用的熏蒸设备。 四、应采用密闭门,并宜为双扇门。 第3.4.9条 裱糊室 一、室内应设加热电源,上下水设施,并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每工作人员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0平方米。 第3.4.10条 装订室 一、室内应设计摆放裁纸*、压力机及装订机的位置。 二、每工作人员使用面积应不少于8平方米。 第3.4.11条 整理编目室每工作人员使用面积应不少于10平方米。 第3.4.12条 整理编目室、编研室、出版发行室室内宜设固定壁柜。 第五节 办公和辅助用房 第3.5.1条 办公和辅助用房由办公室、会议室、文印打字室、值班室、电话机房、空调机房、变配电室、贮藏室及厕所等组成。不同等级、不同规模的档案馆可根据需要设置上述用房。 第3.5.2条 办公室宜考虑存放工具书的位置或固定壁柜。 第3.5.3条 厕所位置既应注意使用方便,又要比较隐蔽,并有防止气味溢出的措施。 第四章 档案防护 第一节 防护内容 第4.1.1条 防护内容包括外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温湿度要求、防潮、防水、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防尘、防污染、防有害生物(霉、虫、鼠等)、防盗等。其他有关抗震、防雷及防火等参见本规范的有关章节。 第4.1.2条 温湿度要求,应根据档案馆的等级、规模和档案的重要性等因素区别对待,其他防护要求均应在设计中妥善解决。 第4.1.3条 视听、缩微等非纸质档案贮存库,除应遵守本章有关规定外,还应根据使用保管的特殊要求进行设计。 第二节 温湿度要求 第4.2.1条 不同等级、不同规模档案馆的温湿度要求,应采用不同标准:甲级档案馆设计可采用空调或局部空调;乙级档案馆设计可采用采暖、机械通风、自然通风或局部空调;丙级档案馆设计可采用采暖、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 第三节 防潮、防水 第4.3.1条 馆区内应组织通畅的排水系统,防止积水。 第4.3.2条 室内地面应高出室外地面,一般不应小于0.45米。 一、采用填实地面时,应考虑防潮。 二、采用架空地面时,架空层净高不小于0.45米。架空层下部的地面宜用简易防水地面,并高出室外地面不小于0.15米,做不小于1%的排水坡度。架空层上部的地面宜采取适当的隔潮措施。 架空层的外墙应做通风孔,风口处装铸铁通风篦或金属网及可开启的封闭设施。 第四节 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 第4.4.1条 档案库及查阅档案等用房,均应消除或减轻紫外线对档案、*的危害。 第4.4.2条 天然采光的档案库及其他业务技术用房应选用防紫外光玻璃和采用遮阳设施,防止阳光直射。 第4.4.3条 档案库及查阅档案等用房采用人工照明时,宜选用乳白色灯罩的白炽灯。如采用荧光灯时,应有过滤紫外线和安全防火措施。 第五节 防尘、防污染 第4.5.1条 档案馆绿化设计,应考虑防尘、空气净化、降温、防噪音等要求,树种选择应避免飞花扬絮。 第4.5.2条 空气中有害气体含量超过规定标准的地区,其通风系统应采取净化措施。 第4.5.3条 合理安排锅炉房、除尘室、熏蒸室、试验室,以及洗印暗室等用房的位置,并结合需要设置通风装置,以减少其产生的尘埃和有害气体对库区的影响。 第4.5.4条 档案库楼地面应光洁、平整、耐磨。其他内部装修、装具和固定家具等设计应表面平整,构造简洁。 第六节 防蛀、防鼠 第4.6.1条 所有管道通过墙壁或楼、地面处应密封,其他墙身孔洞也应采取防护措施。底层地面应采用坚实地坪。 第4.6.2条 门与地面的缝隙不大于5毫米,鼠患严重地区宜采用金属门或下缘包铁皮的木门。 第4.6.3条 档案馆应设熏蒸室或其他*虫设施。 第4.6.4条 档案库外窗的开启扇宜设纱扇,纱型号不少于C1.6。 第七节 防盗 第4.7.1条 档案馆的外门及底层外窗均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有外遮阳设施时,亦应做防盗处理。 第4.7.2条 库区不应设置室外楼梯。 第4.7.3条 甲级档案馆应设防盗报*装置,乙、丙级档案馆可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条件处理。 第五章 消防和疏散 第一节 耐火等级 第5.1.1条 档案库应作为一个单独的防火分区,库区与其他部分的隔墙均应为防火墙,采用耐火极限不少于4小时的非燃烧体。其他内部隔墙采用耐火极限不少于2小时的非燃烧体。 第5.1.2条 防火门宽度应不小于1米。 第5.1.3条 档案馆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章所列条文外,尚应遵守*颁布的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