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转让,9月22日,与前店主签订店面转让协议,接收店面等一切设备,事前双方
有明确口头协商,如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则转让方收回店面,所付转让费用全额退回,并在转让协议上写明前店主需全程协同办理店面营业执照等手续,后面办理相关手续受阻,致电12345市长热线,告知该店面,物业,城管,地产公司事先有条约,不得从事餐饮行业,前店主不同意收回店面,截止今天已经两个月整,目前投入损失两个月房租4322元,转让费1.5万元,因此产生的两个人的误工费,以每日每人80元,记7600元,如起诉对方,是否依据。
3个回答
08-24
浏览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