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申请人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时需填写《个人住房装饰借款申请书》。同时向银行交验有关证明和资料;2、银行对借款人交验的有关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资信程度审查认可后,承诺贷款。借款申请人据此与装饰公司或装饰产品销售商签订装饰工程合同或装饰产品订货合同,并将合同正本提交银行;3、借贷双方签订《个人住房装饰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以住房作抵押的借款人应办理《个人住房抵押合同》的公证,抵押住房
向银行提供如下材料:1、有效身份证、居委会开具的常住户口证明,证明自己的身份和固定住所;2、单位出具的职业和个人收入证明、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稳定工作证明(或者自己提供近几个月的工资流动账单),证明自己的还款能力;3、房产证(抵押贷款需要),用于房产抵押;4、银行存款对账单、水电等税单证明,证明自己的信用品质;5、与装修企业签订的《装修工程合同》、《购买装修材料合同》等材料,证明贷款用途;6、装修企业
申请条件:1.具有当地常住户口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2.有正当职业和稳定收入,具备到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能提供有关资产证明、银行对帐单、税单证明等4.对新购住宅装修的应提供房屋买卖契约、购房发票等资料(或原有住宅再次装修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材料);5.合作机构所规定的其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