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补充协议作为甲乙双方针对业主的居室所签订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效力。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按照《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施工。2、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后方可进行。3、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有义务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乙方应文明施工,工人不得在现场做饭及居住。4、如乙方已确认并
装修合同补充协议书合同编号:甲方(全称):乙方(全称):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鉴于:(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1、(具体变更条款)2、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
装修补充协议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房屋装修达成以下补充协议:一、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装修项目进行转包或者以变相的形式转包。二、乙方应按甲方签字的预算单所列材料品名、数量配送材料,所有进场材料需经甲方或其委托人验收、确认无误后,才用于装修施工。若存在备料不足的情况,乙方应及时补充配送,项目经理、施工人员不得自行在其他地方外购代替使用。三、及时清除残渣,避免堵塞下水管系或影响其他施工及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