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不可以。已经有专家做了提案《把宅基地建设抵押贷款权还给农民》要使农民拥有自建房(宅基地)抵押权,法律和政策需要作重大调整:1.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特别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农民所有,应当允许农民拥有转让或者抵押权;2.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和抵押,缓解农民贷款难的问题;3.允许农村闲置的土地和房屋物尽其用,可以转让和抵押;4.允许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抵押,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也有个别地方试点
可以说,在农村房屋买卖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引发的纠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