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经济适用房我了解到的有石狮经济适用住房(宝源二期)于去年(2012年)下半年完成了首批住房分配工作。根据群众的意见,石狮及时出台了《石狮市经济适用住房(宝源二期)第二批分配工作方案》(狮政综〔2012〕174号),适当放宽了申购资格要求。主要放宽的申购条件包括:申购家庭收入标准提高到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4400元以下乘以每户常住人口;享有回批地的家庭可以申购,但须是在2007年元月1日前分得的回
目前石狮经济适用房已经开始报名了,原先定位为“经济适用房”,现在改成是“保障房”了,主要面向凤里,湖滨,灵秀,宝盖的住房困难户,90平方米以下的总共1077套,申购条件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296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