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规划地定位通知书,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单位坐落于 ,总面积 平方米(详见附图)土地作为你单位项目建设用地。 二、缴纳土地出让金万元。 三、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用地面积、用途、规划要求使用土地。 四、用地范围内涉及各类房产的拆除补偿、动迁安置和树木砍伐等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五、批准的用地不得擅自转让,如需转让时,必须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转让审核手续。 六、你单位在接到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用地批复文件到市土地管理局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 七、该宗地自批准之日起允许建设使用,满一年未用征收土地闲置费,满两年未用此批复自行失效。 八、工程竣工后,持用地批复等文件申请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