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有: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2008-03-01实施。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本规范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2005-07-01实施。三、《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本规范
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消防验收申报资料。资料齐全后,应当在10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7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合格或不合格)验收意见书》。复查验收与正常验收办理时限相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主要内容及重点主要内容: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3、建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流程: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8、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10、建筑内部装修;11、建筑灭火器配置;12、国家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