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管、线槽敷设施工规范 预埋线槽和暗管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敷设线槽的两端宜用标志表示出编号、线材类型和长度等内容。 2、预埋在墙体中间的最大管径不宜超过50mm,楼板中暗管的最大管径不宜超过25mm。 3、直线布管每30m处应设置过线盒装置。 4、暗管的转弯角度应大于90度,在路径上每根暗管的转弯角度不得多于2个,并不应有S弯出现,有弯头的管段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管线过线盒装置;在有2个弯时,不超过15m应设置过线盒。 5、暗管转弯的曲率半径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6倍,如暗管外径大于50mm时,不应小于10倍。 6、暗管管口应光滑,并加有护口保护,管口伸出部位宜为25~50mm。 7、敷设暗管宜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PVC管。布放多层屏蔽电缆、扁平缆线和大对数主干光缆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为50%~60%,弯管道应为40%~50%。暗管布放4对对绞电缆或4芯以下光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预埋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 8、所布线路上存在局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离要求时,应采用钢管。 9、暗管直线敷设长度超过30米时,中间应加装过线盒。 10、暗管必须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 ≤ 15 米,且该段内不得有S弯。连续弯曲超过 2 次时,应加装过线盒.所有转弯处均用弯管器完成,为标准的转弯半径,不得采用*明令禁止的三通四通等。 11、暗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该管外径的 6~10 倍。 12、在暗管孔内不得有各种线缆接头。 13、缆线不得布放在电梯或供水、供汽、供暖管道竖井中,亦不应布放在强电竖井中。 直埋光纤管道时应在光纤经过的地方做*告标志,以防以后的施工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