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一类公共建筑。1.2塔式住宅。1.3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1.4高度超过32m的其它二类公共建筑。2高层建筑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2.1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m2时,应设1台。2.2当大于1500m2但不大于4500m2时,应设2台。2.3当大于4500m2时,应设3台。2.4消防电梯可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但应符合消防电梯的要求。3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
一、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的主要原材料、系统组件和设备应进行进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中应用。凡涉及安全、功能的原材料及组件应按本规范规定进行抽样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复验合格后方可在施工中应用。2、施工应符合法定机构认可的设计文件或变更文件的要求。3、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和记录。4、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范和相关专业验收
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消防验收分为验收前准备和验收两个阶段。消防竣工资料包括:消防审核意见书、消防设备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汇总、隐蔽工程记录、初步验收报告。有自动消防工程的还应提前准备下列竣工资料:消防工程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制式竣工资料、系统或设备功能记录、施工记录、竣工图、喷漆系统的各类施工现场检查记录、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