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
1、借款人到公积金中心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2、填写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后,出示贷款申请材料及证件交于工作人员。3、工作人员对借款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就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进行面谈,形成面谈记录。4、双方初步确定贷款额度、期限等信息后,工作人员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贷款事项,作出是否准予决定。5、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