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对象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的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有效居留期限);(三)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借款人及单位按规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资料来源安徽长天投
1、申请人申请贷款前必须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借款申请人户籍属外地的,需由有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4、在工作所在地或生活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6、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7、申请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贷款,也没有其它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