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
办理网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申请人可直接登录省直住房公积金网站个人用户专区,点击“贷款预受理”进入受理界面,按操作提示填报贷款申请资料提交中心审核。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进行预审,并电话告知预审结果。符合贷款受理条件的,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则可以前往省直公积金中心二楼营业大厅“网上申报”柜台直接办理贷款受理手续。期望我的回答对您有用!
(一)资金冻结房屋产权过户前,买卖双方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省直分中心指定受托银行(目前为农业银行金城支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庐阳支行、建设银行钟楼支行、徽商银行芜湖路支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借款人将按规定比例支付的首付款存入卖方在该行开户的存折冻结。(二)买卖双方去房地产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三)个人申请借款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填写《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交省直分中心审核。(四)省直分中心审核(五)受委托银行调查受委托银行对个人申贷资料进行调查,提出调查意见,并与符合条件办理住房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的借款人签定《借款合同》。(六)担保公司担保担保公司根据受托银行调查意见结合个人信用情况确定是否提供担保。符合条件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并会同买方(含配偶)到房地产权管部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后向省直分中心申请发放贷款。(七)省直分中心放款(八)受托银行划拨贷款
(一)资金冻结房屋产权过户前,买卖双方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省直分中心指定受托银行(目前为农业银行金城支行、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庐阳支行、建设银行钟楼支行、徽商银行芜湖路支行、中信银行合肥分行),借款人将按规定比例支付的首付款存入卖方在该行开户的存折冻结。(二)买卖双方去房地产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三)个人申请借款人到省直分中心领取、填写《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交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