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 (八)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的;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 (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你好,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第一步: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第二步:1、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2、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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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补缴时段≤24个月)――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至缴存银行网点进行业务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进行业务处理(补缴时段24个月)――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所需材料至公积金中心进行业务申请→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审批通过后,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材料至缴存银行网点→银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处理。
嘉兴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1、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单位经办人负责初审。2、经单位初审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在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由经办人员向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3、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申请后,由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审核办理材料,核定提取数额。4、通过核定后,中心出具《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并加盖中心业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5、单位经办人员于当天持中心出具的《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和身份证到市建行南湖支行申请支付。6、银行受理申请后,为提取职工开业储蓄存单,办理转账支付。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