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与出让限定条件有无实质性冲突、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成交价格是否合理,必要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估价;(4)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5)登记发证。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2、审查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
1.你转让的期限只有10年;2.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3.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4.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一。1.你转让的期限只有10年;2.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3.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4.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5.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在以上条件下,你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可以转让给别人。二。其程序是:1.向发包方申请:写一份“申请”递交给发包方,如果同意你转让的话,你才能转让。2.转让方(即你)和承让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的规定,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