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企业文化氛围,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本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第二条、职员着装、挂工牌管理办法: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要求得体、大方、整洁。2、男员工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衬衣不得挽起袖口。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它鞋类,衬衣原则上每天清洗,领、袖口不能有污迹;女员工着装要求:上班穿着公司配发的制服,不得穿牛仔服、超短裙、低胸衫。3、所有员工上班都必须戴挂工牌。如有损坏,重做费由个人承担,如丢失,按所造成后果的轻重处以制做费5倍以下的罚款。4、制服在使用期限内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使用者个人按月折价从工资中扣回制服款,并由办公室统一补做制服。5. 员工如有离职,按规定的使用期限,折价扣回制服款,不收回制服。6. 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制服,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试用期间着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从试用期满之日算起。7.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员工5元/人次、部门经理10元/人次。8.所有员工大型集会或有关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第三条、工服折旧1、工服的折旧定为两年,两年后将不再计折旧。2、如员工因个人原因工作未满一年离职,按80%扣除服装折旧,(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工作服归个人所有。3、如员工因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按70%交纳服装折旧,工服归个人所有(不包括因违反公司制度而被开除者)。4、试用期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按服装价值全额交纳。因公司内部调整或试用人员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解雇者,将从其工资中扣除80%的服装折旧,工服归个人所有。 第四条、除清洗、修补外,工作服不得带出公司。第五条、员工午休、外出会客或办事,都须穿工作服。第六条、工作服应保持清洁,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如损坏严重,则员工必须自己付钱重新订做。第七条、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作服的样式,不得穿着跟工作服颜色相同或式样不同的服装。第八条、员工领取工服一律填写工服申领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第九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第十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