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灯具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应急照明灯安装高度一般为2.3m,修建规范仅划定了安装应急照明的场合的照度作出了划定,即非特殊场合不小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自备发机电房等的照度应满足正常照明照度要求。应急照正确方向一般贴顶安装,规范对于其安装间距无明确划定,现实安装中,走道内一般按二十米间距安装,大空间中的安装,以保持持续视物感觉成效为好。应急照明
疏散照明通常由安全出口标志灯与疏散标志灯组成,其中安全出口标志灯距离地面不可低于2m,且要安装于疏散出口与楼梯口里侧的上方。对安装在安全出口顶部、楼梯间、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的应急照明灯,需安装在墙面1m以下的位置,而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于上部。另外,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20m,人防工程不大于10m。对于应急照明灯的设置,不可对正常通行照成影响,且不可在周围设置易于混淆同应急照明灯的其他标志牌等
应急疏散照明灯具安装方法一、消防应急灯和安全疏散指示灯必须备有两个电源,即正常电源和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备用电源一般由自备发电和蓄电池供给,如采用蓄电池时,其连续供电时间不能小于200min。二、消防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照度不应低于0.5lx,使之充分地照亮走道、楼梯及其他疏散路线。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以及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部位,亦须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三、安全疏散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