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工程地址: 乙方: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 资质证号: 地址: 法人代表: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装饰设计,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设计工作概况1.1设计工作流程 1.2 设计收费标准及工作范围表第二条 设计内容 本设计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方案设计2.1.1 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个人喜好、投资计划等),乙方进行方案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此部分设计内容包括:①效果图 壹张②平面结构图 壹张③天花平面图 壹张④平面布置图 壹张⑤地面材质图 壹张⑥主要材料的确认2.1.2 乙方提供的方案图纸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阶段工作;2.1.3 若乙方提供的方案,改变了建筑原有的结构、设备,则需经甲方和相关部门的签字认可;2.1.4若甲方要求改变建筑原有的结构、设备,则需经乙方和相关部门的签字认可;2.1.5设计周期: 天(日历天)。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二阶段:施工图绘制2.2.1 在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乙方进行施工图绘制,并向甲方提供全套图纸;2.2.2 按甲方要求修改方案及施工图所需时间不计入设计周期;2.2.3 施工图绘制周期,签订施工合同后 天。第三条 设计费支付方式:3.1 乙方按套内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米 元收取设计费,总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3.2 付款方式:3.2.1 双方签订本合同即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60%作为订金,即: 元;(注:若总设计费的60%总金额少于XX元的,则该订金为XX元,且则须一次性付清)3.2.2 签定施工合同时即结清设计费尾款。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责任:4.1 甲方:4.1.1 确定一名甲方代表 ,在整个设计、施工过程中作为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材料给予确认;4.1.2 若甲方在已签字确定设计方案的情况下,需另外重新出方案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若甲方对方案不满意,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做,若多次重做仍不满意,甲方有权终止设计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订金的一半,但不得带走任何形式的图文资料纸;(注:乙方不予返还的订金数额最少为XX元)4.1.3 配合施工图交底;4.1.4 配合材料的确定;4.1.5 参与竣工验收。4.2 乙方:4.2.1 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投资计划、个人喜好等)进行方案设计;4.2.2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设计所需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4.2.3 根据甲方签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绘制;4.2.4 现场指导施工及疑难问题的解决;4.2.5 参与施工交底;4.2.6 根据甲方需要可提供1个工作日内的配饰物品的选择指导。第五条 违约责任5.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5.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3乙方未按时提交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的,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4合同生效后,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将支付给对方总设计费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订金不予返还。5.5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人员错误造成工程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该免收的部分设计费作为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5.6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遭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者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设计费千分之三的赔偿金。第七条 附则7.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7.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3 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7.4 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签约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现住址:工程地址:乙方: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资质证号:地址:法人代表: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装饰设计,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设计工作概况1.1设计工作流程1.2设计收费标准及工作范围表第二条设计内容本设计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方案设计2.1.1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个人喜好、投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合同样本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单位:_
装饰装修施工资质等级分为: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范围: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二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120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三级企业:可承担单位工程造价60万元及以下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分为: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承担业务范围:取得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建筑幕墙工程除外);(一)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建筑幕墙工程除外);(二)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12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三)取得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高于3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网上报价仅供参考。
室内外装修合同求如下: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合同编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OO四年三月修订使用说明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此合同文本。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时止。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当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当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