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建委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前向市规划局提出申请
答: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具备以下条件:(1)已取得选址意见书及国有土地使用合同。(2)已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建设发展局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