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房屋出租的计税依据问题对商(市)场或其他纳税人将部分房屋整间出租,应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对未构成房屋的柜台、铺面、场地等出租的,仍按房产的原值征收房产税。二、关于转租的房屋计算缴纳房产税问题承租人转租的房屋,按转租人取得的租金收入减去支付租金后的余额计算缴纳房产税。三、关于房屋装修费用计入房屋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对新建房屋进行初次装修,凡属于房屋不可分割的吊顶、高档灯具、墙饰、地砖、门窗等。
物业企业收取装修保证金没有任何法律的依据,用户完全可以拒绝交纳的。关于房屋装修的问题,《物业管理条例》第53条明确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很明显,业主对于装修事宜只需履行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不需交纳任何费用。收取装修保证金行为属乱收费,物业企业与购房者之间建立的是一种物业服务法律关系,物业公司提供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