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sy0470-2000石油天然气管道跨越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9711.1-1997石油天然气工业输送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1部分:a级钢管gb/t9711.2-
你好,你看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和GB50316〈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里面,你要的内容都有。1、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卧室、卫生间、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2、住宅燃气引入管宜设在厨房、走廊、与厨房相连的封闭阳台内(寒冷地区输送湿燃气时阳台应封闭)等便于检。
根据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说得很清楚的:第一:10.2.30燃气支管宜明设。燃气支管不宜穿过起居室(厅)。敷设在起居室(厅)、走道内的燃气管道不宜有接头。第二:当穿过卫生间、阁楼或壁柜时,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金属软不得有接头),并应设在钢套管内
一些地区可能会单独受安装费用,这个费用不会安装面积收费,通常是一个统一的价格,没有什么大的浮动。高楼层住户的安装费用收取大概是140块钱左右,户内的结算主要是依照户数结算的,安装所需要的引入管等费用是是包含在内的,通常不会要求另外加钱。
一、过去设计的住宅户门,均是向内开启的,其目的是为了避免阻碍楼梯间的交通,但因没有安全防卫措施,普遍被住户改装或加装成外开的安全门。针对这一情况,1999年在对《住宅设计规范》进行修订时,增加了要求对房门按安全防卫门考虑的条文,同时增加了外开时不应妨碍交通,以保证安全疏散的要求。二、详细见《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第3.9.4条:住宅户门应采用安全防卫门。向外开启的户门不应妨碍交通”。可见,从建筑整体利益考虑,外开门是不利的,因为外开门占用了公共走道部分面积,不利火灾时进行疏散。但对于住户而言,因为此举增加了户内有效使用面积,所以较为认可。三、针对你所反映的情况,没有违反规范要求的现象,安全防卫门也可以内开,但如果该门不是安全防卫门,则不妥。《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57《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城市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CJJ1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J69《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8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CJJ15《地下铁道设计规范》GB50157《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CJJ77《城市桥梁设计准则》CJJ11《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城市生活**卫生填埋技术标准》CJJ17《城市粪便处理厂(场)设计规范》CJJ64《公园设计规范》CJJ48《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JGJ5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等其他专业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