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的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社会保障的;(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9)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
?在合肥以装修的名义是不能提取公积金的,不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以大修房屋或租房的名义申请提取、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程序提交后提取,如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1、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租房自。
只有大修才可以提取公积金的。要是家里只是刷刷墙,铺铺地板什么的,是不允许提取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下列材料:A.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相关的购房付款证明原件或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1)购买商品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2)购买二手房未办妥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