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步:申请 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并填写《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申请审核表》,同时携带以下要件:本人*(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家庭现居住情况有关证明材料(住房权属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为原件和复印件,其余为原件);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住房证明。 第2步:初审 区房管局对申请家庭户籍、人口、住房等情况在5日内进行初审,对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相关条件的,开具《家庭收入核查单》并交申请人。 第3步:收入核查 申请人持区房管局开具的《家庭收入核查单》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民政部门进行收入核查。 第4步:审核 区房管局根据区民政部门送交的《家庭收入核查单》在5日内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纳入公示范围。 第5步:公示 区房管局将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日。对公示核实不符合条件的,由区房管局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6步:发证 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房管局向申请人开具《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明》,《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明》有效期为1年。 第7步:申请人持《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明》、本人*及复印件到限价商品住房销售单位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限价房的资质审核流程需要经过:申请、初审、复审、备案等阶段。1.申请:申请限价房的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限价房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材料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申请家庭情况应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限价房家庭材料进行复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4.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和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限价房资质申请通且获得配售后,不能立刻进行交易,并且已得房屋必须自住,不可出租。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5、签订借款合同。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1、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
在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不管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都是少不了的。有些还得用到收入证明,如按揭等,如不是重庆本地户口,还得提供社保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