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时间之后15天内我是否可以书面解除协议,需要走那些流程?
买了一套二手房,约定的是4月30日卖方完成解抵押,但是通过跟其沟通其一直没有办理此事,且对于延期和新提出的解决方案也不予正面反馈,我比较担心现在有违约风险。在签署的购房合同内约定了时间,并且也约定了如果卖方在约定时间之后的15天内依然无法解决,则我有权单方面书面解除协议,并要求卖方支付我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照房价总款的20%进行违约赔偿。问题:1、卖方在约定时间之后15天内我是否可以书面解除协议,需要走那些流程,对方不执行怎么办?2、在对方不守约的前提下,且对方不配合我进行网签无法推进,此时协议失效,我是否可以在购买别的房屋,我够不够成违约3、如果我与对方协调,但是对方依然无法保证解抵押时间,我是否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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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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