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流程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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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流程是啥?
2个回答 06-30 浏览 1973
推荐标签: 企业房产证办理流程企业住房公积金办理
哭着说爱情
哭着说爱情
06-30 04:14
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流程: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6、公章。 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登记后,应在20日内持《单位登记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听海哭的声音
听海哭的声音
06-30 04:22
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流程:一、 办理登记。单位位应当准备以下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授权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4、 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6、 单位职工身份证复印件;7、 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清册》,如果要求对以前年度补缴的,还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计算表》8、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二、 审核批准单位持证明材料和填制完备的表格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审核意见,资料传递至受托银行。三、账户设立受托银行录入相关信息通知单位办理账户设立。单位按到受托银行通知后,持二表及有关资料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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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 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文件,本中心为北京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单位代办住房公积金开户及相关业务。 1、办理时间:每月1-15日 2、单位需提交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3)银行开户许可证明复印件;(4)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办理流程(1)代办单位将上述材料提交工作人员审核;(2)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单位填写《单位登记表》、《开户证明》、《印鉴卡》、《住公积金跨年清册》;(3)双方签订住房公积金代办协议。(4)中心工作人员制作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表格,并上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收费标准:开户费300元,代理费10元/人.月。二、单位人员增减 为我中心公积金业务立户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增加、减少。1、办理时间:每月1-20日。 2、提交材料(1)代办单位填写《人员增加或减少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2)转账支票。 3、办理流程(1)代办单位将上述材料提交给中心工作人员;(2)中心工作人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汇缴相关手续。三、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为中心存档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业务。 1、办理时间:每月1-20日。 2、办理条件及提交材料(1)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必须为中心个人存档人员;(2)存档卡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办理流程(1)个人将上述材料提交给中心工作人员;(2)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与个人签订《个人委托住房公积金协议》;(3)个人选取整数作为缴费金额,缴费金额100―2000元,缴纳公积金需每月缴存,不能补交;(4)缴费次月中心工作人员制作相关表格,上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般是一下流程:一般流程如下:一、住房公积金初始登记   1.单位初建住房公积金时,依“填表说明”,填写一式两份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报归集部门,同时提供单位印鉴卡一式两张完成初始登记。   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的实际张数要与“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上附汇缴清册的张数一致。   3.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以后每年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归集部门编报本单位下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4.缴存额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可变更一次,单位应重新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并在“住房公积金登记表”空白处注明新汇缴额起始汇缴月份。   5.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供的材料:   (1)*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副本及复印件。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经办人的*复印件。   二、转移程序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其在原单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新调入单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职工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1、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2、职工调入、调出本市的;   3、单位合并、分立的;   4、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   5、其他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的情形。   所有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要求转出单位先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转入单位在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双方系统中职工个人*不一致的人员不得办理转移,需先通过职工个人*变更程序更正个人*后方可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分为内部转移、外部转出和外部转入。   1、内部转移   住房公积金的内部转移,是指职工因在中直机关单位之间调动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由转出单位填制《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以下简称《转移通知书》见附件二十),到中直分中心办理内部转移手续。   (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转入同一单位的转移业务,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清册》(见附件二十一)。   2、外部转出   外部转出是指职工因调到中直机关以外的单位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转出单位填写《转移通知书》,并持转入单位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材料(市中心及铁路分中心提供的《转移开户证明》,国管分中心受托银行提供的《查询书》、外省市单位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开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中直分中心办理外部转出手续。   (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向同一单位转出的,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外部转出清册》(见附件二十二)。   3、外部转入   外部转入是指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将其在中直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中直分中心而办理的转移手续。   外部转入程序如下:   (1)单位在中直分中心为调入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职工个人持《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以下简称《开户证明》见附件二十三)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2)中直分中心收到转入汇款,经核对相关*正确后,将其转移本金、利息金额分别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及利息专户,待年度结息后,利息再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3)业务办理成功后,中直分中心电话通知单位经办人员领取该职工的转入业务回单;   (4)单位经办人员收到转入回单后,将转入本金金额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台账。
一般是一下流程:一般流程如下:一、住房公积金初始登记   1.单位初建住房公积金时,依“填表说明”,填写一式两份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报归集部门,同时提供单位印鉴卡一式两张完成初始登记。   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的实际张数要与“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上附汇缴清册的张数一致。   3.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以后每年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归集部门编报本单位下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4.缴存额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可变更一次,单位应重新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并在“住房公积金登记表”空白处注明新汇缴额起始汇缴月份。   5.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供的材料:   (1)*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副本及复印件。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经办人的*复印件。   二、转移程序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其在原单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新调入单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职工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1、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2、职工调入、调出本市的;   3、单位合并、分立的;   4、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   5、其他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的情形。   所有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要求转出单位先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转入单位在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双方系统中职工个人*不一致的人员不得办理转移,需先通过职工个人*变更程序更正个人*后方可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分为内部转移、外部转出和外部转入。   1、内部转移   住房公积金的内部转移,是指职工因在中直机关单位之间调动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由转出单位填制《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以下简称《转移通知书》见附件二十),到中直分中心办理内部转移手续。   (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转入同一单位的转移业务,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清册》(见附件二十一)。   2、外部转出   外部转出是指职工因调到中直机关以外的单位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转出单位填写《转移通知书》,并持转入单位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材料(市中心及铁路分中心提供的《转移开户证明》,国管分中心受托银行提供的《查询书》、外省市单位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开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中直分中心办理外部转出手续。   (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向同一单位转出的,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外部转出清册》(见附件二十二)。   3、外部转入   外部转入是指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将其在中直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中直分中心而办理的转移手续。   外部转入程序如下:   (1)单位在中直分中心为调入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职工个人持《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以下简称《开户证明》见附件二十三)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2)中直分中心收到转入汇款,经核对相关*正确后,将其转移本金、利息金额分别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及利息专户,待年度结息后,利息再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3)业务办理成功后,中直分中心电话通知单位经办人员领取该职工的转入业务回单;   (4)单位经办人员收到转入回单后,将转入本金金额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台账。
一般是一下流程:一般流程如下:一、住房公积金初始登记   1.单位初建住房公积金时,依“填表说明”,填写一式两份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报归集部门,同时提供单位印鉴卡一式两张完成初始登记。   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的实际张数要与“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上附汇缴清册的张数一致。   3.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以后每年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归集部门编报本单位下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4.缴存额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可变更一次,单位应重新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并在“住房公积金登记表”空白处注明新汇缴额起始汇缴月份。   5.单位办理登记手续应提供的材料:   (1)*政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核算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副本及复印件。   (2)*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单位经办人的*复印件。   二、转移程序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其在原单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新调入单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职工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1、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2、职工调入、调出本市的;   3、单位合并、分立的;   4、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   5、其他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的情形。   所有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要求转出单位先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转入单位在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双方系统中职工个人*不一致的人员不得办理转移,需先通过职工个人*变更程序更正个人*后方可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分为内部转移、外部转出和外部转入。   1、内部转移   住房公积金的内部转移,是指职工因在中直机关单位之间调动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由转出单位填制《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以下简称《转移通知书》见附件二十),到中直分中心办理内部转移手续。   (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转入同一单位的转移业务,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清册》(见附件二十一)。   2、外部转出   外部转出是指职工因调到中直机关以外的单位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转出单位填写《转移通知书》,并持转入单位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材料(市中心及铁路分中心提供的《转移开户证明》,国管分中心受托银行提供的《查询书》、外省市单位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开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中直分中心办理外部转出手续。   (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向同一单位转出的,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外部转出清册》(见附件二十二)。   3、外部转入   外部转入是指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将其在中直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中直分中心而办理的转移手续。   外部转入程序如下:   (1)单位在中直分中心为调入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职工个人持《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以下简称《开户证明》见附件二十三)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2)中直分中心收到转入汇款,经核对相关*正确后,将其转移本金、利息金额分别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及利息专户,待年度结息后,利息再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3)业务办理成功后,中直分中心电话通知单位经办人员领取该职工的转入业务回单;   (4)单位经办人员收到转入回单后,将转入本金金额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台账。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汇小贷提示主要有以下程序:1、贷款申请2、中心审批3、签订合同4、银行会审5、抵押登记6、资金划拨7、发放贷款8、贷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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