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还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严格地说,当有业主或使用人已入住的,业主、使用人或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施工作业时间,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夜间不可以施工,所谓的夜间是指晚上10:00-第二天的早上6:00。
《办法》草案第四十五条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为了不至于搞僵邻里关系,你可以向在施工的住户提点小意见协商下,比如告知对方你家有老人小孩需要安静休息,请他们把有噪音的工作避开休息时间做。
主要法律依据为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具体时间由各省市或县级以上的政府部门根据当地情况规定的具体实施办法中说明,一般为:“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办法》草案第四十五条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一般规定工作日早8点-12点,14点-18点可以施工,周末和节假日是不容许施工的,如果施工也不许有噪音。如有违反的,你可以先向物业投诉,物业不能解决可以直接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