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签订精装修购房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选购精装修预售商品房的购房者一定要明确该商品房的装修标准。开发商在广告宣传中往往有“进口”,“高级”、“先进”等不明确的表述,我们建议在补充协议中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所有内外装修、设施设备的种类、型号、品牌、颜色、位置、方向,达不到标准的违约责任等。 (2)注意环保标准。目前国家颁布了“十类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是强制执行的行业法规。因此,开发商购买的材料必须符合这些标准的要求,不能超标。 (3)注意保修问题。约定各装修项目保修时间及责任主体。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但这不包括屋内设备保修。屋内设备只能按《产品质量法》来保护。按产品质量法规定,设备的保修由生产商承担,保修期从出售之日起计算。而购房者拿到房产钥匙时,可能就过了设备的保修期。所以为保护购房者利益应约定设备保修期,装修工程保修期和房屋质量保修期为2年,自房屋入住时起算,保修责任由开发商及装修公司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一、何为精装修房屋?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建住房[2002]190号)的规定,精装修房屋是指房屋交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施全部安装完成的房屋。并且这里的房屋是指新建城镇商品住宅中的集合式住宅。
一、何为"精装修房屋"?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建住房[2002]190号)的规定,"精装修房屋"是指房屋交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施全部安装完成的房屋。并且这里的"房屋"是指新建城镇商品住宅中的集合式住宅。
首先是装修的价钱。精装修是房屋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存在的,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到房屋价款的组成不是普通房屋的价钱和精装修的费用的简单相加,而是要体现出精装修房屋是一个整体,一旦出现纠纷也要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在合同中要对装修的标准进行约定。要把房子交付时的装修标准在合同中加以明确,从装修的设计、布局到建材的选用以及施工工艺等都要详细地在补充条款中体现出来,如果想省事,也可以约定按照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布的《DBJ01-27-96北京市标准: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来进行验收,可省却合同制定中的一些口舌之争。第三,合同中要约定装修项目如何变更的问题。装修不是一成不变的,大多数人都是在装修的过程中才发现需要进行哪些改动更符合自己的口味,这样一来,我们在签订合同时就要考虑到这一点,可以参照家庭居室装修合同在购房合同说明装修改动可以签署工程变更单以明确改动的项目和时间。第四,合同中要对于装修方面的纠纷处理单独约定。精装修的房屋如果质量不合格,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退房,那么一般很难就此退房。在合同中,针对装修方面的质量问题可以单独写明,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如果必要可以委托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进行鉴定,法院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裁决,这样购房者不会陷入尴尬境地。
买精装修现房要关注发现全装修房结构与合同不符,一定要在入住前向房地产商提出,遇到阻力也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假如只是发现非结构性问题,房子交接时可如实做好书面记录,要求房地产商书面承诺在一定时限内进行维修。第一步要对装修完的房子的整体进行检查,核对面积、核对位置朝向、测量公用面积,检验一些户外设施是否完好。核对工程项目往往会被许多业主忽略,认为不大可能出现问题,实际上有不少业主在入住后都惊讶地发现施工项目有所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