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的临时停车位出租给业主要看产权归属,如果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你只能收管理费。否则你能收车位费。但从你的临时概念出发只能收车位管理费
先去找物业协商,不行的话去业主大会投诉,业主大会由权换物业的
没有物业管理条例没有规定一户业主只能租一个车位还有午夜没有权利只租给他想租给的业主还有租车位和买东西是一样的这样说你明白了吗
如果得人心,你物业管理好业主们都放心你收费我想这些业主应该不会怎么为难的,但是你物业管理又没有又想要别人掏钱给你是谁都不服。
给你几点建议:1、在原设计只有地下车位,现在设立临时停车位是好事。2、至于设立140停车位应该也是物业前期管理就已经划分,这倒是不讲了。3、露天停车费和位置的设立是由业主大会决定的,至于物业收取服务费用只是30元/月,物业应当有物价局颁布的《服务收费标准》。4、至于停车位不够的话,可以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新增车位,以满足业主的需求。5、物业公司来服务业主,不是来管业主。6、所有公共区域是属于全体业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