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职工提供的政策性低息住房贷款。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建)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准备以下资料: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
首先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写好的借款申请审批表;第二要有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购买私产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于总房款,第三借款人出具的质押应享受的利益清单、权属证明文件,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利率和限额,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为1至20年。但原则上不能多于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年限。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准备以下资料: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单位出具的未婚或离婚未再婚证明等);2、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材料(单位工资收入证明等);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4、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规划部门的批件);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写好的借款申请审批表;6、要有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