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宗正常的二手房交易中所需要缴交的费用,主要包括地产中介代理佣金、按揭费用和交易税费等三部分。 地产中介代理佣金,是买卖双方支付给地产中介公司的服务报酬,由三方在之前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在交易成功之后支付。不同中介公司可能执行不同的标准。但物价部门规定,买卖双方分别支付的佣金都不能超过成交价的3%。据记者调查了解,在惠州市的大部分中介公司中,如果交易的房源为中介公司所提供,交易由中介公司所促成的,一般收取3%,个别公司还可以适当议价。如果是买卖双方自己谈成的交易,仅委托中介公司代办过户手续,一般佣金较低 涉及按揭或转按揭时,需要支付按揭公司、评估公司及银行等相关机构的服务费用。按揭费用主要包括: 1.房屋查案费:每证90元,由房管局收取; 2.房屋评估费:评估价×0.5%,由评估公司收取。如果不需要出评估报告,则只收取300元的初评费; 3.按揭代理费:按揭公司直接收到的服务费用,标准是贷款额×(1%―1.5%);不同按揭公司执行的标准有差异,较为普遍的是贷款额的1%或1.2%; 4.贷款保险费:贷款额×1.2×0.1%×贷款年限,保险公司收取,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最高年限是30年; 5.贷款合同公证费:每宗300元; 6.转按揭合同协议公证费:每宗300元; 7.交易委托公证费:每宗200元; 8.银行公积金代办费:每宗500元,由相关银行收取,不过大部分银行都不收取; 9.他项权利登记费:每证250元,由房管局收取; 10.贷款印花税:贷款额×0.005%,由银行收取。 另外,办理转按揭时,个别银行还将收取转按揭费,每宗500元至1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