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过户,先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有所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就签署放弃继承协议,一起签字做公证,取得继承公证处,就有被选取继承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重办继承人名字房产证,费用:评估费千分之六,依据评估价交纳2%公证费,过户有几百元手续费.
1、到公证处接受当面询问领表。询问内容:死者情况,合法继承人状况。2、按要求填表后,携死者的所有合法继承人(配偶,所有子女)以及死亡证明,户口本,所有人身份证,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关系证明。3、在继承公证书上,除继承人之外其他人都声明放弃继承权。然后就可以领取公证书,拿公证书就可以到税务局交税,房管局过户。公证费每个地方不同,最多收房
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