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公积金贷款条件是:1.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信阳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信阳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3.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问题良好;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5.申请人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担保;6.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信阳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流程1、借款人提交贷款所需资料2、中心窗口对借款人的身份真实性及贷款资料等审核3、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4、签订《抵押合同》到房产部门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5、签订三方《贷款合同》6、核发《准予贷款通知书》7、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账号。
1.审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对借款人的身份证真实性和贷款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退回借款人的材料,审核通过,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2.签协议:签定《抵押合同》和三方《借款合同》。3.办登记:持《抵押合同》和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轮回理抵押登记。4.领证明:从房管部门领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送往公积金窗口。5.放贷款:借款人持《贷款合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准予贷款通知书》、转帐支票到中心委托承办银行办理放贷手续。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及条件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
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及条件如下: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