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需要迁入地*机关户籍科的同意迁入证明,迁出地*机关的迁移证明,本人要带户口薄或者户籍页,*亲自去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到迁出地*局户政科盖章。 如果是被*录取的新生,则直接带录取通知书就可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到当地*局户政科盖章。 先到迁入地*机关办理准迁证(证明因为什么原因准予迁入) 再到迁出地行政村(或者*)开个户口迁出证明,带上户口本、*,到管辖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当地*局户政科盖章。 带上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迁出户口要注销原来的户口,迁入户口要更换新*,户籍*要现场为你拍*的照片,最好本人去办。
携带*和户口本到你的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中心办理*,拍照就到出入境中心拍就可以。
携带*和户口本到你的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中心办理*,拍照就到出入境中心拍就可以。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双方*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2. 在派出所户籍部门指导下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当场出具打印的户口簿、本。 新生儿随父或随母入户程序: 新生儿可以随父入户的措施自1998年后方实行,但在此政策实行前出生的儿童,原本只能随母亲户籍地入户。但据了解,如果需要申办小孩随父入户广州,也可以通过以下程序办理。 一、凡本市居民在外地已落户的未成年小孩、儿童,可申请来市随父或随母入户。如父亲是本市居民,1998年 7月22日前出生且其母亲户口在外地的小孩及1998年7月22日后属计划外出生且其母亲户口在外地的小孩,应先在其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再到其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 二、凡需申请来市随父或随母入户的,须向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递交书面申请报告,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属*的,可经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三、凡户口在外地的小孩申请来市随父(或随母)入户的,需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一)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二)出生*学证明、生育证(或符合计划生育的有关证明)、小孩的户口本; (三)父母结婚证、户口本、居民*; (四)属计划外出生的小孩,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需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四、凡被批准来市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市*局综合*厅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凭《准迁证》(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父母户口本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1、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夫*双方*及其复印件、双方结婚证及其复印件、《出生*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证》、随父或母户口簿到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口手续。 2. 在派出所户籍部门指导下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当场出具打印的户口簿、本。 新生儿随父或随母入户程序: 新生儿可以随父入户的措施自1998年后方实行,但在此政策实行前出生的儿童,原本只能随母亲户籍地入户。但据了解,如果需要申办小孩随父入户广州,也可以通过以下程序办理。 一、凡本市居民在外地已落户的未成年小孩、儿童,可申请来市随父或随母入户。如父亲是本市居民,1998年 7月22日前出生且其母亲户口在外地的小孩及1998年7月22日后属计划外出生且其母亲户口在外地的小孩,应先在其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再到其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 二、凡需申请来市随父或随母入户的,须向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递交书面申请报告,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属*的,可经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三、凡户口在外地的小孩申请来市随父(或随母)入户的,需具备以下证明材料: (一)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二)出生*学证明、生育证(或符合计划生育的有关证明)、小孩的户口本; (三)父母结婚证、户口本、居民*; (四)属计划外出生的小孩,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需提供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四、凡被批准来市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市*局综合*厅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凭《准迁证》(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父母户口本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