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规售房。在它的预售证未到手前可以也能够要回首付。它若不同意,可向当地房管局和消协举报,它必输无疑。
不需要,按照最新的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贷款放不下来属于双方都无责的情况,你只需要支付开发商必要的支出费用就可以退房。
原来交的5w是购房优惠协议。协议上说我买房有在开盘时有优先选房的权利,而且开盘时不管房价怎么涨都不会超过协议定的房价!但现在开盘了,开发商叫我付首付,但下面还列了一堆的办理房产证银行预装水电、门之类的钱,总计1w多元。我就是不想交那1w,但他们又不让签预购合同,唯一的退路只能退钱,那我不是买不到房子,即使拿回那5w也得不到利息(合同说如果退款没有利息拿),郁闷当中,不知道怎么跟他们斗智斗勇!请
1:按照规定开发商没有预售房许可证是不可以售房的,开发商已属于违规操作,2:开发商目前不具备开盘出售房屋的资格,签定的购房协议无效.开发商将无条件退还定金.按照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卖买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