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缴存、统一存储、专项使用的住房储金。它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使用时免缴个人所得税。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建造、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或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不能用于购买或建造营业用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2、离休、退休;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4、出境定居;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装修不属于上述情况之一,装修属于享受性支出,因此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以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仍应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⒈购买自住住房,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未超过三个月的;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领取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批文未超过二年的;⒊大修理自住住房且修理费用占总房价25%以上,取得危房鉴定报告或大修证明未超过一年的;⒋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且当年没有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⒌无私有房产而租
可以提取。一、提取条件和提供的材料(一)基本材料: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夫妻在同一户内的居民户口簿或所在居委会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2人(含)以上(配偶、父母、子女关系)共同购买住房提取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