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代扣办理流程:1.您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我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2.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贷款进行审批;3.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我行通知您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及其他必须的手续;4.您须来工行填制贷款转存凭据,我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划入您在我行开立的售房款账户内;5.贷款发放后,您须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归还贷
扬州公积金代缴是可以的。申请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另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自由职业者另需提供缴纳社会保险情况证明等。具体的办理流程是这样的:首先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登记)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使用协议》。个人缴存者持上述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办理代扣借记卡。个人缴存者按《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的约定,每月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即可。
1、申请商贷行受理接受手续 电话联系贷款所在的商业银行财务或客户经理, 提供需要你们二口子的*号码和还款*号。 第二天可以去取《公积金逐月还商贷受理单》2、打印个人征信报告-明细版 第二天一早去北京东路200号*银行(地铁二号线大行宫), 取得《个人征信报告》-明细版本2份。 2人必须都去。会有摄像头核实本人和*。3、到商业银行拿《公积金逐月还商贷受理单》4、提交建行材料开始扣款 携带二人*原件,结婚证原件,还款*原件。 和《个人征信报告》,《公积金逐月还商贷受理单》去主贷人的公积金所在建行。 二人的*一起提交给此建行一次就可以办理完成。
公积金逐月还贷。职工本人持《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购买外市住房无抵押登记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发票)、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在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可以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冲抵月还款。
公积金逐月还贷。职工本人持《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购买外市住房无抵押登记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发票)、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在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可以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冲抵月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