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市土地的使用,应力求节省,各种不同使用性质的土地,如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道路用地和园林绿地用地要保持适当的比例。在进行城市规划,安排城市土地使用和在实施建设项目时,都必须遵循这一原则,不得随意破坏这个比例,否则,就会影响城市功能的发挥和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对城市中每一种性质的用地,还应设置一些必要的数量指标。如:工业用地要有单位占地面积产出效益指标;商业用地要有单位占地面积经营效益指标和负担城市人口数目指标;学校用地要有单位占地面积负担学生数目指标;医院用地要有单位占地面积负担城市人口数目指标;行政办公用地要有单位占地面积容纳办公人员数目指标;住宅用地要有单位占地面积负担城市人口数目指标;城市道路用地要有人均道路面积指标和每平方公里城市土地面积道路长度指标;园林绿地要有人均面积指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