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求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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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求告知
5个回答 06-30 浏览 2764
推荐标签: 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书是怎样写的
是童话不是真唔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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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0 10:57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2013年受理对象主要包括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具体条件如下:(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5.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优先保障对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家庭,可予以优先保障:1.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人的;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年满70周岁的;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烈士遗属的;4.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见义勇为人士的;5.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其他情形。主要流程: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材料后统一向登记注册所在区住建局提交申请;无用人单位的,由申请人本人直接向户籍所在区住建局提交申请;申请家庭不得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住房,自提交申请材料到确认选房资格期间,不得申请其他保障性住房。
梦中梦到梦无人
梦中梦到梦无人
06-30 11:05
浙江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是1、保障性住房建设,应统筹规划、优化设计、科学建造,经济合理、技术适宜,整体性能符合《浙江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铜级标准及以上要求。2、保障性住房规划,应采用混合社区的模式,充分利用城市基础设施与公共资源,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符合城市发展规划。3、保障性住房户型功能,应实用合理,基本结构应标准化功能分隔应多样化,以满足保障性住房需求对象对层次、广覆盖的要求。4、保障性住房设施,应齐全、适用,遵循共享、高效利用的原则,满足多层级群体的需求。5、保障性住房性能,除应达到国家强制性现行的有关住宅性能要求外,还应满足安全、耐久、节能、节水、环境健康、适宜的要求。6、保障性住房建造,宜推行部品的产业化和建造的工业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升住房质量与品质。
醒不起
醒不起
06-30 11:13
您好,浙江省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是:救助对象申请;居委会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基本符合条件;当事人按要求填写《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后对申请人入户调查,并报街办(镇)张榜公布;社区居委会在收到《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调查审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报区建管局房管办,认为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房委会,有居委会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区建管局对街办(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决定;批准给予享受的,通知街办及居委会并有居委会通知当事人,并在社区居委会张榜公布15个工作日。(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滥人情
滥人情
06-30 11:22
可以买,参考下面条件:申请条件:1、符合申请公租房资格的,一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申请人具有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2、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3)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4)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6)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本市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其中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二、公租房配租方法:1、按配租原则,杭州市住保办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定期(每两个月)分类摇号并产生选房顺序号,按照可选房源数量与选房家庭数量1∶1的比例确定选房家庭范围,未列入选房范围的家庭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2、根据公租房优先保障政策,对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家庭,可予以优先保障:(1)申请家庭成员中有一至二级智力、精神、下肢、视力残疾人的;(2)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年满70周岁的;(3)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烈士遗属的;(4)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见义勇为人士的;(5)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应当予以优先保障的其他情形。3、如果申请家庭持有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可申请租金减免。三、申请、审核、公示流程领取表格。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可在日常工作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有用人单位的,到单位登记注册所在地区住建局领取),除《申请表》外的相关材料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下载。2.提交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家庭信息按月反馈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以备公示。3.单位(街道社区)公示。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填写《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表》并加盖单位(街道社区)公章后,在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群众监督。单位(街道社区)负责核实举报情况,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4.单位(街道社区)交件。用人单位由指定经办人将申请材料和公示材料按户整理后,连同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至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住建局;街道社区将公示材料交所在区住建局。5.区级初审。区住建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申请家庭基本信息录入业务审核系统,收件资料按户整理形成卷宗并及时交至市级审核机构;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6.市级审核公示。市级审核机构对申请家庭的房产、收入等进行审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申请家庭,按月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符合条件的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的原因。四、配租原则:申请家庭配租人数与配租房源户型按下列原则进行对应:单人户申请家庭可配非成套或成套一居室住房;2.两人户申请家庭可配成套一居室或二居室住房;3.三人(含)以上户申请家庭可配成套二居室住房。属同一单位工作且同性别的单人户可申请合租(须提交《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合租申请书》)。如选房家庭无对应户型房源可选时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五、租赁期限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满前须重新申请并经市级审核机构审核,符合届时准入条件的,续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届时准入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收回房屋。除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承租人的承租期累计不得超过两个租赁期限。
笛暗
笛暗
06-30 11:30
(一)申请人网上申请保障性住房采用首次集中轮候排队、日常轮候递补的轮候规则。网上申请期间,申请人可登陆*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售房中心)网站在线填写《申请表》,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在线提交并打印《申请表》。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亦可通过现场申请的方式提交已经手工填写好的《申请表》,由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代为录入*市保障性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统。为保障申报流程的顺畅,建议申请家庭优先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信息,确保申请信息与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二)网上预约受理时间申请家庭网上提交申请信息以后,须通过*市安居型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统预约书面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各区受理书面申请材料时间为2013年3月18日-2013年6月14日,节假日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家庭的意向安排申请家庭的预约受理时间。(三)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家庭根据预约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凭在线打印的《*市安居型商品房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通知书》和申请人身份证到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提交申请材料的,则自动纳入日常轮候。1、申请材料明细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表》;(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3)申请人的*市的社会保障卡;(4)已婚(包括离异、丧偶)及未婚但生育的,提供申请人、申请人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收养过子女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5)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无婚姻状况证明等;(6)属人才的,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证明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文件;(7)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须提供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8)属现役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士兵证)、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等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四)申请家庭领取受理回执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如申请材料完备,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现场拍照,并对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备案。备案后现场发放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受理备案回执(以下简称备案回执)。取得备案回执后,申请家庭将直接纳入到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名册中。备案回执是申请家庭认购*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重要凭证,请申请家庭务必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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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第二步初审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对低保人口、时间、住房情况进行初审。第三步复核区房管局对申请家庭人口、住房状况进行审核第四步公示区(县)房管局公示第五步核准市国土房管局核准第六步缴款或订房屋代管谢意、拆迁家庭区按每建筑平方米400元负担补贴资金。申请人将拆迁补偿安置费储存到指定账户,非拆迁家庭:申请人或其近亲属为现房产权人或承担人,在配租前申请
杭州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受理对象主要包括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下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具体条件如下:(一)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7691元;3.申请家庭在市区无房。(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申请公
您好,浙江省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是:救助对象申请;居委会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基本符合条件;当事人按要求填写《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后对申请人入户调查,并报街办(镇)张榜公布;社区居委会在收到《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调查审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报区建管局房管办,认为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房委会,有居委会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区建管局对街办(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决定;批准给予享受的,通知街办及居委会并有居委会通知当事人,并在社区居委会张榜公布15个工作日。(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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