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契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06号)文件的规定:“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
第四条土地、房屋权属以下更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四)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第五条契税税率为4%。第六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为用地单位或个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一切费用;(二)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土地、房屋权属以下更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四)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第五条契税税率为4%。第六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为用地单位或个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一切费用;(二)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
土地、房屋权属以下更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四)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第五条契税税率为4%。第六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为用地单位或个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一切费用;(二)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期望可以对你有用!
答:精装修契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受装修房屋契税计税价格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606号)文件的规定:“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