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杭州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的流程是:《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按照《办法》第五条确定的受理部门申请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二)受理审核。受理部门按照《办法》进行审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经济适用住房增值收益缴纳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载明该套住房的应缴增值收益金额、收款银行账户和缴款期限等信息;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三)准予批复。申请人一次性足额缴纳应缴增值收益后,向市主管部门提交通知书和缴纳凭证。市主管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准予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的批复。申请人未在缴款期限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应缴增值收益并提交缴纳凭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四)变更登记。申请人持市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向市房地产权登记机构申请将该套住房变更登记为普通商品住房,权利人不变。希望可以帮到你.
你好,杭州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的流程是:《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按照《办法》第五条确定的受理部门申请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二)受理审核。受理部门按照《办法》进行审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经济适用住房增值收益缴纳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载明该套住房的应缴增值收
你好,杭州经济适用房取得完全产权的流程是:《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按照《办法》第五条确定的受理部门申请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二)受理审核。受理部门按照《办法》进行审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经济适用住房增值收益缴纳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载明该套住房的应缴增值收
经济适用房产权归属:1、经济适用房产权的主体,也就是物权的主体是有限制的,低收入家庭才能有法律上的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如果是高收入者就不可以,这是一个限制。2、经济适用房的处分权的限制。如果是完整所有权的话,可以自由交易,但是经济适用房需要5年后才可上市交易,政府可优先回购。3、取得经济适用房的对价也是有一定限制的。政府在将经济适用房出售给需要的家庭时,有些应当在商业住房项目中收取的土地费,
实适用法律。对于经济适用房购买人在五年内转让经济适用房的行为(如转让经济适用房指标、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6条、第58条和《国发意见》第11条规定,宣布当事人的经济适用房转让行为无效。对于经济适用房购买人转让五年后有限产权或已取得完全产权的经济适用房的行为,只要适用《合同法》总则及参照《合同法》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即可。(三)、人民法院应将当事人转让经济适用房的事实告知政府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