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办理按揭贷款需要哪些手续?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新建住房的贷款,即通常所说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办理按揭贷款需要哪些手续?个人按揭贷款手续如下:首先,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贷人每月还款和还清本息后的注销登记。个人办理按揭贷款需要哪些手续?贷款额度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数额,不高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总额的70%(以二者低者为准)。个人办理按揭贷款需要哪些手续?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通常,贷款最终到期日借款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如有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年龄较小者为基准计算贷款期限。
个人办理按揭贷款需要哪些手续?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新建住房的贷款,即通常所说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办理按揭贷款需要哪些手续?个人按揭贷款手续如下:首先,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记和公证。最后剩下的就是银行发放贷款,借
个人办理按揭贷款需要哪些手续?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新建住房的贷款,即通常所说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办理按揭贷款需要哪些手续?个人按揭贷款手续如下:首先,请到银行了解相关情况。并办理相关带齐以上的资料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然后接受银行对您的审查,并确定贷款额度。接下来就可以办理借款合同,且由银行代办保险。办理产权抵押登
办理北京购房贷款手续购房贷款手续的人们最关心的是条件及程序,首先办理购房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2、购房协议书正本。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流程手续: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管理部或致电管理部进行个人贷款咨询,准备个人贷款相关材料。 (二)管理部初审及信用评估 1、借款申请人携以下个人贷款材料至管理部进行个人贷款初审。 (1)《借款申请表》(三份) (2)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非本地户口可提供复印件) (4)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已婚提供,原件) (5)离退休证明(离退休职工提供,原件) (6)收入证明(离退休职工提供,原件,三份) (7)最高学历证明(大专以上提供,原件) (8)职称证明(原件) (9)购房合同(原件) (10)预售登记备案表(原件) (11)售房单位的房改售房方案(房改房,复印件,一份) (12)售房单位的房改售房方案批复(房改房,复印件,一份) (13)集资建房方案(集资建房,复印件,一份) (14)集资建房方案批复(集资建房,复印件,一份) (15)集资建房批复在房改部门备案证明(集资建房,复印件,一份) (16)首付款在指定管理部专户存储证明(集资建房,复印件,一份) (17)管理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在管理部指导下填写《申请书》,向北京市住房贷款信用信息服务中心申请个人信用评估。 3、管理部指导借款申请人填写《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收押合同》(一式三份),并由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送至售房人处签章。同时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向售房人查询其开户行及账号,填写《售房人银行开户情况说明》,由售房人签章。 4、按照规定要求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管理部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管理部复审 1、管理部初审结束3个工作日后,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领取《抵押物价格评估报告》。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携《抵押物价格评估报告》、售房单位签章后的《收押合同》、《售房人银行开户情况说明》及以下个人贷款资料至管理部,管理部据此确定个人贷款期限、贷款额度、担保方式、个人贷款经办银行、个人贷款拟划入的售房人开户银行及账号。管理部向个人提供信用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评估报告》。 (1)《借款申请表》(三份) (2)全部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四份) (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复印件,四份) (4)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已婚提供,复印件,四份) (5)离退休证明(离退休职工提供,复印件,三份) (6)收入证明(离退休职工提供,原件,三份) (7)购房合同(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 (8)预售登记备案表(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 (9)抵押物价格评估报告(需要评估的房屋,原件,二份;复印件,一份) (10)售房单位的房改售房方案(房改房,复印件,二份) (11)售房单位的房改售房方案批复(房改房,复印件,二份) (12)集资建房方案(集资建房,复印件,二份) (13)集资建房方案批复(集资建房,复印件,二份) (14)房改办确认的集资人员名单(集资建房,复印件,一个项目提供一份,管理部备案) (15)集资建房批复在房改部门备案证明(集资建房,复印件,一份) (16)首付款在指定管理部专户存储证明(集资建房,复印件,一份) (17)管理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2、管理部复审通过后,管理部开具《个人贷款发放通知书》及《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贷款发放通知书》和《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向担保中心或担保中心的授权机构缴纳担保费。 (四)担保审核 担保中心对申请担保中心担保的个人贷款进行审核。担保审核通过后,管理部将担保中心开具的担保费发票返至借款申请人手中。 (五)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在管理部复审通过后6个工作日后,至管理部办理签字手续。借款申请人签字时,应提交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管理部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北京市城镇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登记授权委托书》、《房屋未出租证明》及《收押合同》等文件上签字。 3、借款申请人等待个人贷款经办银行通知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六)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在贷款发放日至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银行返回借款人相关合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