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州公积金提取政策2016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提取条件 【购房提取】 广州市区内的房屋;需是自主住房;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均可提取。 【租房提取】 广州市区内没有自己的房子;广州市区内租房自主;已在房屋管理中心备案的;需本人住房本人提取。 【还贷提取】 贷款购买广州市区内自住房的。2016开始需先提取完购房的贷款本金,再申请利息。 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亮点 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三、简化租房提取要件,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就能提取
根据现行提取文件《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公积金管委会[2003]1号)规定,非广州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花都、增城、从化隶属于广州市行政区域,不属于非广州市户口范围,因此,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待符合文件规定的条件后才可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只能在缴存公积金的地区贷款,不能办理异地贷款。如果长期在外地,可以办理转帐。职工户口迁出广州市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广州市户口职工到外地工作,户口没有迁出广州市的,则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